《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8月30日09:55

  河南经济报记者 韩荣君 通讯员 韩露

  8月29日上午,记者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洛阳关林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唯一一所林、庙合祀关公的古代经典建筑群,迄今已有1800余年历史,拥有众多可移动、不可移动文物。

  此次《条例》施行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深入贯彻洛阳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将其细化为法规条文,明确立法保护对象、规划管理职责,严明禁止行为和处罚标准等,推动关林保护提质升级。

  根据《条例》,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关林的保护管理和关圣文化的传承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关林保护对象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林内的古建筑、金石碑刻、匾额楹联等文物,古树名木以及与关圣文化相关的关公信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载体。

  《条例》明确,关林保护、关圣文化传承利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相关资金使用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此外,《条例》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技术支持、文艺创作、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和旅游项目等方式,参与关林保护管理、关圣文化传承利用工作。

  据了解,近几年,洛阳关林与山西运城、河南周口、湖北荆州和当阳、福建东山四省六地八处文物史迹,联合启动了“关圣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关林作为历史上等级最高的关庙,在联合申遗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条例》的颁布使申遗工作具备了必要立法条件。


编辑:薛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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