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布十二条措施 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2023年07月10日16:51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杨佳月

  7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我省稳就业政策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2条举措,助力企业稳岗扩岗、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激发活力 助力企业稳岗扩岗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吸纳就业能力强企业扩岗的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本地用工规模较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用人企业,确定重点企业名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供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就业服务。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中国银行河南分行每年提供不低于200亿元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额度。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

  同时,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提升“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质效,以“河南护工”“河南码农”等10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为抓手,2023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80万人以上。

  《通知》还提出,要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分类施策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通知》明确,我省要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力度,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323”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百万岗位护航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

  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对到县(不含)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悉,我省还将加大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力度。健全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深化“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合作、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选树“返乡创业之星”等。

  多举多措 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通知》明确,要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

  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宣传解读、优化经办服务、强化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各地就业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


编辑:晏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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