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立法助力开发区发展 新规明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15日16:07

  河南经济报记者 杨佳月 报道

  鼓励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明确开发区内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六十……12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介绍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他表示,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河南省开发区条例》自1994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推动全省开发区在建设初期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河南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亟需制定一部新的条例,以法治引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021年以来,省委把开发区改革摆在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来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相继出台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经过整合扩区,全省现有184家开发区,就业人数超过500万,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利润等,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开发区已经成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市县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制定《条例》是破解开发区改革发展瓶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李公乐指出,近年来,全省开发区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河南省开发区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够优、质量效益不够高,块头不够大等,这和开发区经济发展主引擎的定位不相适应。制定《条例》有助于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切实解决开发区发展中的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等问题,为开发区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九章六十九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附则。

  值得关注的是,在科技创新方面,《条例》明确,开发区应当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政策链深度耦合,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创业创新孵化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加强了开发区主导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从省、设区的市、开发区三个层面,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主导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区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鼓励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开发区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开发区规划建设产业数字化平台,推动开发区数字化转型。

  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明确,开发区内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建立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和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对强化开发区土地供后监管等作出规定。

  记者了解到,为了营造开发区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条例》专门设立了“保障促进”一章,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水电气暖等方面对开发区给予支持。同时,还支持开发区建立创新容错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等。

编辑:吴若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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