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认定对象为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旅游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此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主体为旅游休闲街区所在区(县)或街道(镇)人民政府。
据悉,申报要求符合《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行业标准及评分细则关于国家级的相关达标要求,访客综合满意度较高,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等条件的皆可报名。(记者 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