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李媛媛 报道
12月18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下拨2023—2024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8.39亿元,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本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要求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据了解,2023年,我省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灾害为主,低温冷冻和生物灾害也不同程度发生,受夏收降雨和主汛期‘杜苏芮’台风等灾害影响,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需政府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我们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部门会商研判,提前及早布置和提醒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灾害防范和物资准备,认真做好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下达后,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抓紧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杜绝截留、克扣、挪用和拖延等问题发生,确保春节前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