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特定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将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又卖出,或者卖出后又买入的行为。《规定》主要包括特定短线交易制度适用主体范围、特定投资者持有证券计算标准、特定短线交易制度适用证券范围等9方面内容。《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特定投资者短线交易监管,提升交易便利性。(赵展慧)( 023年08月07日第18版)